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01.
接种新冠疫苗禁忌症
日前,国家卫健委、广东省疾控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等官方均发布了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相关问题把握标准,基层医师公社为大家整理如下,供参考。
(一)高血压患者
1.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血压低于/90mmHg,可以接种。
2.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但当日血压值收缩压<mmHg且舒张压<mmHg,可以接种。接种后,留观区医生需加强观察。
3.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但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暂缓接种。经调整高血压治疗方案,待血压控制在收缩压<mmHg且舒张压<mmHg时,可以进行接种。
(二)糖尿病患者
1.糖尿病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种。2.目前有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2周的糖尿病患者,暂缓接种。
3.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三)甲状腺疾病患者
1.已经诊断并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可以接种。2.正在服用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左甲状腺素(优甲乐)或抗甲状腺药物甲巯咪唑(赛治、他巴唑)、丙硫氧嘧啶,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3.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TSH10μIU/mL,且T3、T4低于正常值时,暂缓接种。4.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暂缓接种。
(四)过敏人群
1.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2.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3.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磺胺类药物过敏或者其他药物过敏者:可以接种。
(五)备孕、妊娠期及哺乳期
1.妊娠期: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备孕期:可以接种。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若备孕前打了重组人干扰素,可停药一段时间,代谢完成后接种。
3.哺乳期:可以接种。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4.流产手术: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六)其他症状或疾病
1.发热: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重感冒、心梗、脑梗: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4.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慢性鼻炎:没有明显发作或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5.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肝功正常,可以接种。6.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7.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8.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9.胆囊炎:非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10.癫痫病:6个月及以上未发作的癫痫患者(癫痫已控制),无论是否服用抗癫痫药物,可以接种;有癫痫家族史者,可以接种;近6个月内有癫痫发作的患者,暂缓接种。
11.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12.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七)接种其他疫苗或服药情况
1.其他疫苗
(1)不建议新冠病*疫苗与其他疫苗(包括HPV疫苗)同时接种,新冠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可间隔14天以上接种。
(2)不过,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疫苗的接种间隔。
(3)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4)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2.服药药物
(1)吃消炎药:理论上不影响,建议身体恢复健康后接种。(2)感冒中成药:可以接种。(3)抑郁症用药:可以接种。(4)脑供血不足用药:可以接种。(5)免疫抑制剂:咨询医师该药的代谢周期后再做判定。02.
接种新冠疫苗须知
(一)接种范围
1.各部门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师生员工及长期驻校工作人员(含物业、保安、餐饮人员等)。
2.已接种疫苗人员除外。
(二)接种剂量及时间
共2剂次,两剂之间间隔4—8周,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不适合接种的人群包括
1.孕妇、哺乳期妇女、备孕人员。
2.正处在发热、感染等疾病急性期。
3.患免疫缺陷或免疫紊乱及免疫系统疾病的人群以及患有肝肾疾病人员。
4.慢性病急性发作期及未控制好的慢性疾病。
5.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患者等人员,有惊厥、癫痫病史。
6.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神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7.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8.接种其他疫苗,出现过严重过敏。
9.一个月内注射过人免疫球蛋白者。
10.建议14天内接种过其他疫苗者暂缓接种。
11.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建议暂缓接种。
03.
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
1.注意接种地点和时间。
2.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疫苗相关知识、接种流程及禁忌症。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让身体保持较好的生理状态。
3.不饮酒,不吃辛辣刺激性食物,不吃海鲜、牛羊肉等容易过敏的食品。
4.注意个人卫生,注意休息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最好不要空腹接种,建议穿宽松衣物。
(二)接种时
1.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以及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等必备证件和资料。
2.如实并详细告知医生健康状况,是否有慢性病史以及用药情况等,由接种医生判断是否适合接种新冠疫苗。
3.接种时注意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遵守现场秩序、医务人员安排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接种。
4.接种完毕,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30分钟后无不适症状才可离开。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三)接种后
1.当日需保持注射部位干燥,注意个人卫生,避免造成皮肤感染,同时注意避免剧烈运动、劳累,应保证适当的休息,以减少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
2.接种后一周内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食物或海鲜类食物,同时避免接触既往已知的过敏原,保持清淡饮食,多饮水,24小时内不洗澡。
3.接种后如有发热、局部红肿疼痛等反应,应及时告知接种单位医生对症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极个别人可能会出现高热(38.5℃)或持续发热数日、局部红肿超过了2.5厘米以上及出现其他更严重的情况,此时应及时就医。
4.新冠疫苗接种后仍需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04.
有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
(一)常见不良反应: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多数短期内自行消失。
(二)罕见不良反应:接种部位出现严重红肿,持续发热反应,请及时就诊。
(三)极罕见不良反应: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癫、过敏性休克。
目前尚未监测到发生与疫苗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但如果局部红肿、疼痛特别严重、发热超过38.5℃,需及时就医。
编辑
耿少卿
校审
刘馨茜
责编
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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