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篇大文章,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看,涉及城乡关系;从解决矛盾角度看,涉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大问题;从未来发展前景看,涉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后的发展路径选择。
一
从税制改革看城乡关系
税制改革事关工农城乡关系。中国是农业大国,几千年以来,通过农业税赋的征取维持国家运转,一直是重要的国家制度安排。直到改革开放以来的长时期内,农业税以及衍生的农业特产税、牧业税等都是国家税赋的重要组成。事实上,对农业征税或免税体现了农民与国家的关系。通过税收制度的变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观察工农城乡关系的变化。从城乡关系的中国实践看,有三个阶段。一是年前,农业税征收史长达年。即使是新中国成立后的长时期内,户籍制度、工农产品剪刀差、农业税征收强化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机制,也是工农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根源。不论人民公社时期,仅从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农业税负以及不合理摊派在九十年代中后期达到历史高点。严重时,包括集体提留、摊派提留往往达到农民收入的5-10%左右。年全国农业税费负担高达亿元,农民人均税费负担元,占当年农民人均出收入元的7.1%。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业税捆绑的负担过高,导致的农村极端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地损害了工农城乡关系。二是年以后,国家终结了农业税征收,工农城乡关系由过去的城市工业剥夺农业农村转变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工农城乡关系大为改善。-年仅脱贫攻坚投入总量达13万亿,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达1.6万亿。从“剥夺”到“反哺”的转变,充分反映了工农城乡关系的巨大变化。三是年以后,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着眼于把城市与农村视为平等的有机整体,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享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实现共同富裕夯实基础,创造前提。
二
从农民收入看缩小差距
乡村振兴要求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富裕,共享是要求。从富裕来看,我国GDP总量和人均GDP已有充分前提。但从共享来观察,挑战巨大,最大的挑战来自于工农城乡之间巨大的收入和财富差距。一是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元,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元,城乡之间的收入绝对差为元,相对收入差距仍维持在1:2.56的高位。这意味着相对于年城乡之间1:2.56的差距,40多年间时而缩小,时而扩张,但城乡收入差距又回到了历史起点,需要我们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