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的主要工作就是进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包括建立产权多元化、所有制多样化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放松农村民间金融管制,引导民间资金组建适合农业产业化需求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专门性金融组织,打好银行类间接融资基础的同时,逐渐扩大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比重,顺应趋势,根据“金融倾斜”规律进行政策引导,使融资结构适应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需要。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阶段与组织模式
农业产业一体化进程受农产品的生物特性和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纵观发达国家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发展过程,其历史演进可以概括为:农业生产专业化一农业生产规模化一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的组织模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非农资本直接兴办的农业公司与农户的结合,即“公司+农户”;(2)多种资本控股的混合联益公司与农户的结合,即“工业、商业、金融及农业企业+农户”;(3)合同式农工综合体,即“农场+农户”;(4)农民兴办的产销服务型组织,即“农协+农户”或“合作社+农户”;(5)通过教育、科研和推广等部门的宣传、示范和协助为农户提供服务,以结成利益共同体,即“科协+农户”;(6)“政府+公司+银行+农户”。
中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阶段
农业产业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各国农业产业化都大致经历相同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萌芽、摸索、发展和成熟四个阶段。从农业产业化实现的具体形态来说,各国又有所不同,我国农业产业化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各省的情况又各不相同,东部沿海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处于第三向第四过渡阶段,而中西部大多数地区仍处于第一和第二阶段。山东省和浙江省的农业产业化在我国起步最早,具有一定代表性,本文以山东省和浙江省为例,概括分析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阶段。
(一)农业产业化的萌芽期一一专业户、专业村阶段
专业户和专业村的出现,可以称为农业产业化的萌芽期,它是由单一农户家庭联产承包制为核心而拉动起来的产业链条,表现为从家庭内部对资源的深度利用和生产规模的扩张。从而涌现出一大批专门从事种植、养殖、加工或运输销售等行业的专业户,主要通过优化已有生产技能和强化对外部经济资源的吸收能力,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和分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经济效益明显改善。
(二)农业产业化的发育期一一经济联合体阶段
我国从建国初期一直到改革开放前,长期实行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逐渐扩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农产品购销制度的改革和统派购制度的取消,农产品价格放开和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民从事商品化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高涨,广大农村的农业生产要素开始重新组合,在专业户和专业村的基础上,围绕农产品生产形成了形式多样、多层次组合、经济成分多元的经济联合体。
处在同一产业节点上的农户形成了相互联结与联合的趋势,通过联合增强了产业的技术合作和市场开发能力,从分散的生产者联合成有组织的生产者;从生产领域的联合扩展到销售领域的联合,出现了联合竞争优势,这些经济联合体是农业产业化的雏形。到年底,浙江全省经济联合体已达到4.45万个,从业人员达37.67万人。
(三)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期一一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阶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以农产品购销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在广大农村逐渐推广开来。为了进一步拓宽当地农产品的市场销路,各地纷纷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于是,各地迅速涌现出一批以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为主要业务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企业为龙头形成的相关产业的组合与延伸,开始超越家庭联产承包制的边界,在现代企业制度与家庭联产承包制之间搭建起一座桥梁,在资本的推动下,产业增强了稳定性和扩张性。
早在年,山东省诸城市就提出了“商品经济大合唱”的发展思路;到年代初,诸城出现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龙头企业,并且带动大批农户走上致富之路,“龙头企业+农户”模式获得当地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的认可;随后在寿光市出现了“批发市场+农户”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化模式。
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再是产业化的基本推动力,此时农业在很大程度上产生了对龙头企业的依赖性。到年,浙江省各类龙头企业已达余家,各类农产品专业市场达家。在东部地区,农业龙头企业的兴起和农村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东部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由此进入快速发展期。
(四)农业产业化的成熟期——农业资源与新科技结合的产业化阶段
农业产业化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会把产业化推进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依靠农业技术与产业资本的优势,出现公司主导型的农业产业化。这种产业化是建立在资源的连续利用与新技术的有效结合基础上的循环型或生态型的产业化,在确保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维持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个阶段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达到相当高的发展水平,农业产业化步入成熟期。
中国农业产业化的组织模式
中国农业产业化的组织模式与国外有相似之处,概括而言,可以将之总结为纵向和横向两大类组织模式。
(一)农业产业化的纵向组织模式
纵向一体化的产业化组织模式是根据农产品的生产规律,按照其生产、加工、销售的先后顺序,将农业产业链上的所有主体结合起来,即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同其产前、产中、产后部门的相关企业结为一体,也可称之为农业产业链,按照合约实现某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典型的组织模式就是“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型,该模式的运作方式是通过合同契约将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户联结起来,形成龙头企业为主导的“市场一龙头一基地一农户”多方紧密结合的产加销一条龙、农工商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方式。这种模式在种植业养殖业,特别是外向型创汇农业中最为流行。
(二)农业产业化的横向组织模式
横向一体化的产业化组织模式,是指以农村社区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等机构为载体,以自愿合作的原则,把众多分散的、小规模、各自为战从事同一类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或家庭农场联合起来,实现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在众多分散、独立经营的农业生产主体之间的横向联合,通过农业生产原料供应和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共同协调开展产业化运作的组织模式。横向一体化组织模式通过把众多独立、分散的小规模生产者联合起来,以“集团军”的形式共同进入市场,摆脱了各自原来的“弱势”地位。在我国,农业产业化横向合作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
(三)未来的组织模式展望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深入,在未来几年内,原来属于单个家庭所有的小块土地经营权会流转给大的企业或农场(林场、牧场),化零为整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失地农民要么进城务工,逐渐转变为城镇或城市居民,成为现代工业或服务业中的一员;要么为大的农业企业或农场(林场、牧场)打工,成为农业产业工人。那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就成为农业企业,它们从农户手中有偿得到土地经营权,再雇佣农业产业工人从事农产品规模化大生产、加工和销售。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可能单独完成产加销环节,利益独享;规模较小的农业企业则通过合作社或生产协会统一完成农产品的产加销,实现利益分享。
总之,农业企业将成为未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只不过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异,企业规模有大有小。家庭农场和专业户的数量可能通过兼并和整合减少并组成新的农业企业;根据农产品的特点和产加销等环节的分工形成规模不一的农业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社依然存在,只是合作社之间也会发生兼并和整合。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将成为农业产业化的主导,上下游的中小企业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成农业产业链,失地农民受雇于农业企业成为领取工资的农业产业工人,农业企业成为融资主体,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融资成为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的主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