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的规定。
(2)、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臂、脚手板、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架体防护、构配件材质、荷载、通道。
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值施工荷载3.0~5.0(kN/m2)≤45,≤3.0,≤60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主要构件,由立杆、横杆及加强杆焊接组成
(3)、门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架体基础:
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架体底部应设置垫板和立杆底座,并应符合规范要求;架体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脚手架基础应采取防止积水浸泡的措施,减少或消除在搭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的架体变形架体底部应设置垫板和立杆底座
3)、架体稳定:
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架体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之间,应采用旋转扣件与立杆固定,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门架立杆的垂直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交叉支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60°,剪刀撑宽度宜为4~8m;
剪刀撑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紧;剪刀撑斜杆若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mm,搭接处应采用两个扣件扣紧
4)、杆件锁臂:
架体杆件、锁臂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组装;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架体使用的扣件规格应与连接杆件相匹配。
门架杆件与配件的规格应配套统一,并应符合标准,杆件、构配件尺寸误差在允许的范围之内;搭设时各种组合情况下,门架与配件均能处于良好的连接、锁紧状态
5)、脚手板:
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必须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应处于锁住状态。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脚手架,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高度大于20m的脚手架,应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随工程进行分阶段组织单位工程负责人及有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脚手架在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方案结合现场作业条件进行细致的安全技术交底
(4)、门式钢管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防护
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mm的挡脚板;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构配件材质:
门架不应有严重的弯曲、锈蚀和开焊;门架及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3)、荷载:
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4)、通道:
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的斜梯应采用挂扣式钢梯,并宜采用“之”字形式,一个梯段宜跨越两步或三步。
通道洞口高不宜大于2个门架,宽不宜大于1个门架跨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