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视角,用学术理论来解释,应该怎么理解?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知道,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融合发展的动力机制是指驱动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发育与结构调整的持续性力量及其在共生互构状态下发挥作用的机理和方式,是中国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融合发展的启动机制。
马克思对社会系统发展动力的分析是从现实中个体生活需要与需要满足间的矛盾和社会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适融间的矛盾展开的,前者是后者组成要素与动力之源,后者为前者提供实现手段与发展空间,二者统一于“历史合力”共同构成驱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
中国城乡建设用地制度安排与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结构同样具有服务于特定发展阶段下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方式与经济发展格局的派生性。随着国内社会主要矛盾转换和国外经济环境变化,我国主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狂飙突进的粗放增长阶段过渡到更加注重结构与质量的新常态与高质量发展阶段。
与之相对应,新的发展方式与发展格局对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结构及其决定的土地要素配置方式与土地利益分配格局也提出了新要求。
土地要素投入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马克思认为土地在价值创造与财富形成中发挥着“原始要素”的作用,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西方古典经济学也将土地看作“财富之母”和“一切财富唯一的、首要的来源”,并将其与劳动和资本一起作为制约和决定经济增长的最基本生产要素。
从现实经济实践来看,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是联结人才、资金、产业、信息等要素在城市和乡村形成高效集聚与良性循环的空间载体,土地资源的配置模式和配置效率直接影响一国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绩效。
土地制度作为与国家所有制和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生产关系,通过协调土地资源的占有、支配和使用决定着土地市场结构演化、要素功能发挥以及增值收益分配,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基础性安排。
然而在“边际革命”之后兴起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性日渐式微,取而代之的是将技术进步看作经济增长的关键。
土地不仅可以被资本替代,而且技术进步足以抵消边际报酬递减规律作用下无弹性土地自然供给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因此便从新古典经济学家构建的理论模型中“消失”了。土地要素在西方主流经济增长理论中重要性的下降反映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形态的演进。
即这些国家大都已从高度依赖土地资源的农业经济时期进入到更加依赖资本形成与技术进步的后工业经济和城市经济时期。
此时社会经济制度稳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也趋于边际调整而规模较小,弱化土地要素及其制度安排重要性的假设是和其经济社会所处的“稳态”阶段相吻合的。但对于深处工业化和城市化双重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中国而言,若仍沿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假设则有生搬硬套与避重就轻之嫌。
当前中国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从乡土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不仅是一个人口和劳动力大规模从传统村落向城市社区转移的过程,更是一个土地要素大规模从农业用途向工业和城市用途转换的动态配置过程。
其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模庞大、土地制度安排变迁急遽深邃,土地要素在不同经济活动间的配置效率及其资本积累功能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无论如何也不能被继续忽视。
对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而言,在启动的初始阶段,相对比较富余低廉的土地要素大规模从农村农业用途向城市非农使用再配置,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拉动作用;但随着发展过程的深化以及实际可利用土地要素的不断下降。
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会逐步减小甚至转为负向,此时则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要通过改进要素配置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来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理论分析
中国城乡分立的土地产权制度和二元分割的建设用地市场结构使地方政府具备了对辖区内土地资源进行符合自身利益目标函数配置的行为能力,而纵向分权的财政税收体制和横向竞争的政治晋升制度又使地方政府面临着谋求土地出让收入最大化以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竞争激励。
这种非对称的政治经济制度与土地市场架构,不仅在推进土地要素大规模再配置方面具有独特效率优势,其内嵌的非均衡利益分配格局同样在捕获和集聚土地增值收益方面具有主体便利。
使我国形成了一个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土地要素为驱动的独具特色的经济增长模式,从而开启了一个以外资引进和出口导向为主要内容、以大进大出和非均衡发展为主要特征的高速增长阶段。
总体理论框架
土地资源对经济增长的驱动作用主要是通过要素投入效应和资本集聚效应两个方面来实现。在城乡分割、政府垄断的建设用地市场结构下,地方政府一方面可以利用强制性土地征收权来保证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所需建设用地供给。
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垄断供给者地位来调节城市建设用地在不同产业与用途间的配比,即通过土地要素的投入与再配置来促进经济增长。但与土地资源稀缺相比,我国经济发展在“起飞”阶段面临的更大挑战是初始资本不足。
即如何利用既有资源禀赋实现经济发展所需原始资本积累的问题。在通过传统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获取农业生产剩余难以为继的条件下,垄断分割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结构所内嵌的土地价格“剪刀差”适时为我国提供了一个高效集聚和积累资本的新途径。
中国二元土地制度安排及其形塑的建设用地市场结构的独特优势就在于赋予了地方政府捕获和集聚土地增值收益的能力,从而为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乃至整体经济发展积累了巨额资本。因此地方政府通过经营土地获取预算外收支能力的行为——“土地财政”便成为其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
土地财政对经济增长的具体作用机制
城乡分立的二元土地制度和城乡分割的建设用地市场结构对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能力的赋予集中体现在“土地财政”上,即“土地财政”的结构与规模不仅反映了地方政府在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垄断程度与控制能力,还反映了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结构性特征及其历时性演进。
地方政府作为具有独立利益目标函数的行为主体,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也是通过其经营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以获取最大化财政收支能力的动态过程来实现的,即在土地增值收益的捕获与使用过程中实现土地要素与资本要素投入,进而推进社会总产出的扩张。
首先,地方政府为了获取城市土地出让收益,就得动用其拥有的土地征收权不断推进农地非农化转用,从而在客观上加速了土地资源大规模从传统“马尔萨斯部门”(农业部门)向现代“索洛部门”(工商部门)转移的要素再配置过程,进而以土地要素的“宽供应”推动了地方经济增长。
其次,土地出让收益的增加强化了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能力,而地方政府支出又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因此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的自我融资机制为各地基础设施超常规发展募集了大量资金,进而以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支撑了地方经济增长。
再次,为了获得长期稳定的预算内税收收入以及最大化预算外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通过提供廉价土地要素和补贴性基础设施的方式进行招商引资以发展本地制造业。
而外商直接投资(FDI)对经济增长更是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加资本积累直接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技术扩散、知识外溢、竞争环境改善以及产业组织培育等提高经济生产效率。
最后,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的最终实现还需要特定产业部门对其要素供给行为进行高价承接,而具有较强区位特质性的服务业和房地产业便是土地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地方政府为此则大力培育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进而通过资本效应、外溢效应以及产业关联效应对经济增长起到推动作用。
结语
总的来说,在国际贸易摩擦常态化的后金融危机时代,这种以扭曲国内循环为代价的国际循环发展格局面临着边际产出持续衰减与经济增长不可持续的困境,既有城乡分立的二元土地制度和城乡分割的建设用地市场结构逐渐从相对富于效率的制度安排沦为潜伏了效率与公平双重损失的制度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