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爱奇艺、腾讯视频等70余家影视传媒单位企业联合数百名艺人呼吁国家对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管理。大多数人以为他们针对的只是毫无技术含量的搬运视频。将一部电影或者电视剧直接搬运,或者剪成短视频放在短视频平台上供人观看,毫无疑问是盗版行为,对于版权方和原播放平台有可能会造成利益损害,这是不争的事实。进行这方面的管理和制裁,本来就无可厚非。却不料,任何“剪辑”都进入了这一批版权严控的范围之内。看到同人圈的剪刀手报告自己的视频下架,发现国内的版权方和艺人团队已经决定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任何网络上的视频剪辑实施版权制裁的时候,我感到了十足的荒谬。其实我不太能想象,以经济收益为最终导向的资本方,会因为到手的免费午餐可能不够合自己的口味,就连桌子都掀了。
事实上,“切条搬运”“几分钟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和粉丝制作的同人剪辑视频在事实上属于完全不一样的作品,将这几种类型的视频混在一起考虑完全是缺乏依据的。那些切条搬运的剪辑是非常简单直接的盗版行为,这不用多说,而且也非常容易判定。至于“几分钟看完某某某影视作品”的视频,其实包含二次创作者选择和剪辑的劳动,包含ta对作品内容的解读、思考和概括,本质上也是一种创意劳动。甚至可以说,这类剪辑通常只有真正完全看过某部作品的人才能看出其中的有趣和好笑之处。这是因为剪辑者的个人解读,或者故意曲解的解读会和真正的原作之间产生相当的反差,从而产生解读空间。当然,这里的问题更复杂一些,我暂且搁置,只谈一谈同人粉丝社群中的二创混剪视频。
伏地魔和林黛玉被配成CP。粉丝们制作的二创同人视频通常都极其短小,至多不过五六分钟,通常以一首歌的长度为限。剪辑者会以选定的歌曲为表意基准,用一部或者多部影视作品中的人物和情节素材,剪辑成独立表意的故事,或者表达一种情绪。其中一些剪辑会严格遵从原作的情节内容和情感基调,而另一些剪辑则会另辟蹊径。剪辑者会按照自己表达内容的需求,从素材中选取适当的镜头和图像,依照自己写就的剧本拼接组装成新的情节,新的情感意义。通过视线匹配等电影语言,二次创作的作者可以用鬼斧神工的能力讲述相当复杂有趣的故事。这样的剪辑视频充满创意和新鲜感,可以打破时间空间的束缚,打破不同作品世界观之间的区隔,想象多种可能的人物互动。这些年最出名的,莫过于《哈利·波特》中伏地魔和《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所谓“拉郎”视频,这些视频就是创意满满的同人视频中的极好范例。技巧好的剪刀手还能在表意的同时,用剪辑的节奏让视频合上音乐的节拍,营造出或紧张或忧伤或欢乐或振奋人心的气氛。通常来讲,这种二次剪辑的同人视频,其表现形式都是一部或多部影视剧中的人物素材配以音乐的混剪,不仅使用的影视片段非常短小,而且其中包含着大量二次剪辑创作者的创造力和劳动,在国外,普遍被版权方归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之内。虽然粉丝在剪辑时使用的是原影视作品的素材,但本质上和影评是一个性质,完全无法替代对原作品的观看和消费。同样和影评类似的是,这样的剪辑也需要在熟悉了解原作的基础上才能深入理解,才能明白剪辑者想要表达的意义,明白视频的创意。也就是说,同人视频是这样一种二次剪辑:它只有在和原作的深入互动中才能释放它全部的表达力。所以,同人视频针对的受众也必然是那些对原作熟悉的人,这也可以维持起观众社群的长久持续发展,让这些粉丝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保持热情。
因此,在国外的惯常操作中,同人视频剪辑极少进入版权方的追责范围。当下英语学术圈内最常见的讨论,已经不再是为这些粉丝的参与争取合法性和可见性,而是在讨论,这些粉丝劳动所引发的事实上的免费宣传和免费数据流量,资本方心安理得地坐享其成是否符合道德?也就是说,通过多年的市场运作和粉丝的自娱自乐劳动,西方的娱乐工业早已经发现,粉丝的同人创作非但不是一种权利侵害,甚至是一种良好的免费的宣传工具,这种宣传工具在互联网时代显得尤为重要和有效。在版权追责方面,迪士尼的严格可谓空前绝后,甚至被戏谑地称之为“版权流氓”,但是,在尝到了《冰雪奇缘》引发的全球同人热潮之后,迪士尼也放松了对同人二次创作的控制。
在这样的全球趋势下,中国版权方的逆潮流而动显得格外不合时宜,也不合情理。
想要驰骋自己的想象力,用二次混剪表达自己观点,抒发自己感情的粉丝,本质上利益和版权方并不统一,甚至很可能并不在一个层面上。粉丝想要的内容有时候是版权方,或者现在的任何娱乐工业制作者都没有能力和条件给出的。然而,这并不代表两者不能合作,不能达成一种双赢的局面。粉丝其实并不能从这些二次剪辑中获得经济利益,而他们的努力在事实上为原作带来了各种附加的创造力和新鲜的想象。换句话说,他们为版权方带来的是纯粹不需要任何成本的收益,而粉丝在其中通常唯一的诉求也就是抒发自己的感想,和同好分享罢了。
当粉丝们完全不图经济利益地为自己的爱好和兴趣付出精力、时间和创造力的时候,版权方如果剥夺粉丝被看见的机会,那么同时,他们彻底剥除的,也是粉丝创作的原动力。本质上来讲,同人的二次创作剪辑通常无法突破粉丝自己的小圈子,更难顺畅进入大众传播领域,但即使仅仅是在自己的同好圈子,内部的可见性也意味着非常重要的话语权。而从始至终,粉丝活动中最重要的驱动力,都是在自己所处的小型趣缘空间之内贡献自己的言说和创造力,获得同好的认同和接受。像近两年来那些以“剪刀手大赛”为名,征集同人二次创作的剪辑,只能在短时间为资本方使用,到时间就必须下架的作品,并不是正常粉丝社群愿意付出大量心血和时间的东西。而从结果而论,那些实现了“破圈”、走入大众传播领域,同时也为版权方乐于引用的二次剪辑作品,也从来不是“剪刀手大赛”征集而来的。
剪刀手轩辕《同人的意义》混剪视频截图。粉丝反对商业化,反对从同人作品中获得利益,并不是简单的“用爱发电”、不屑金钱的清高,更是因为,这种爱意并不是靠经济利益就能轻易收买而来的,资本方往往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这种情感劳动的深浅。也就是说,看起来轻松易得的“自来水”、俯拾可得的剪刀手二创,并不是无条件的免费午餐。对版权拥有者而言,这种“免费”的基础在于一定程度的放任,在于离粉丝的生活远一点,在于保护粉丝在一个稳定社群和文化中获得同伴间互相的培养和鼓励。这种基础一旦遭到破坏,想要再度建设,恐怕需要付出天价——而这个价格,并不能仅用金钱、或是任何物质奖励来衡量。
从另一个层面说,“合理使用”本身也是版权相关法律中最棘手的一个问题,可能在每一个单独的视频剪辑中都可以形成不同的判断,现在这样近乎“一网打尽”的方式,一旦真的进入法律程序,又当如何实践,恐怕有可商榷之处。我不禁想问:以如此阵仗和规模,删除下架大量根本对版权方不造成利益损害、且包含了粉丝的劳动和心血的二创视频,更伤害了真心热爱影视剧的粉丝,维护的权益究竟是什么,又真的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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