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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路基挖(填)方工程
1、取土场(坑):
(1)取土场(坑)底部应平顺并设有排水设施,取土场(坑)边周围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宜设置夜间警示和反光标识。
(2)地面横向坡度陡于1:10的区域,取土坑应设在路堤上侧。
(3)取土坑与路基坡脚间的护坡道应平整密实,表面应设1%-2%向外倾斜的横坡。
(黄色圆圈为夜间发光警示)
2、路堑开挖
应采取保证边坡稳定的措施,边坡有防护要求的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且应自上而下开挖,不得掏底开挖、上下同时开挖、乱挖超挖,路基高填方路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及时施做边坡临时排水设施。
(2)作业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进行位移监测。
(二)不良地质工程
泥石流地段,应采取防排水、排导、清方、拦挡等综合处治措施,流通区设置拦挡结构,堆积区进行排导停淤,针对规模较大的泥石流采取支挡或排导的防治措施。
(三)路堑高边坡施工风险控制措施(高边坡施工安全技术)
1、开挖前做好坡顶截水沟、临时排水沟,坡顶和各级平台不得有积水。开挖中遇到地下水出露时,必须先做好排水后开挖。
2、在滑坡体上开挖土方应按照从上向下开挖一级加固一级的顺序施工,对滑坡体加固可按照从滑体边缘向滑体中部逐步推进加固、分段跳槽开挖施工,当开挖一级边坡仍不能保证稳定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加固。
3、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非电起爆法)
4、采取浅孔少装药、松动爆破等飞石少的方法,放炮前设专人警戒,定时爆破,不得用石块覆盖炮孔,爆破后15min后才能进入现场。
(四)预应力锚固施工风险控制措施
1、钻孔后要清孔,锚索入孔后1h内注浆。
2、锚索张拉时,千斤顶后方区域严禁站人。二、路面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三、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基坑施工风险控制措施
1、基坑外堆土时,堆土应距基坑边缘1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2、基坑内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等攀登设施。基坑周边应设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
安全梯
(二)支架现浇法施工风险控制措施
1、支架立柱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基上,立柱底部应铺设垫板或混凝土垫块扩散压力;支架地基处应有排水措施,严禁被水浸泡。
2、支架的立柱应设水平撑和双向斜撑,斜撑的水平夹角以45°为宜。立柱高于5m时,水平撑间距≤2m,并在两水平撑之间加剪刀撑。
3、支架高度较高时,应设一组缆风绳。
4、支架搭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立杆应竖直,2m高度的垂直偏差≤1.5cm。每搭完一步支架后,应进行校正。
(2)可调底座的调节螺杆伸出长度超过30cm时,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3)满堂式支架的四边和中间每隔四排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4)高于4m的满堂式支架,其两端和中间每隔四排立杆应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力撑。
(5)支架严禁使用机械牵引、推倒的方法拆除;拆除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上下多层交叉作业。
(三)墩柱(塔)施工风险控制措施
1、翻模法术施工风险控制措施
(1)高墩翻模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2)高墩施工人员上下必须使用之字形爬梯,安全网、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应安全可靠。
2、外附脚手架和悬挂脚手架应满铺脚手板或钢板网,脚手架外侧设栏杆、安全网或钢板网。底部满铺脚手板或钢板网,四周设置安全网或钢板网。每步脚手架间应设爬梯,人员应由爬梯上下,进行爬架工作应在爬架内上下,禁止攀爬模板脚手架或由爬架外侧上下。
3、拆模顺序:先支后拆,后支先拆。
(四)架桥机施工风险控制措施
1、现场安装后须经专业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发放使用证、挂验收合格证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2、架桥机纵向运行轨道两侧规定高度要求对应水平,保持平稳。前、中、后支腿各横向运行轨道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三条轨道必须平行。(架桥机过轨动演示)
3、架桥机纵向移动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4、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六级(含)风以上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架梁作业。
5、架桥机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操作人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员。
6、架桥机应设置避雷装置。
四、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洞口失稳控制措施:
五、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相关要求
(1)高处作业不得同时上下交叉进行。
(2)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沿立杆或栏杆攀登。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高处作业场所临边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2、安全网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面与坠落高度基准面高差超过2m且无临边防护装置时,临边应挂设水平安全网。作业面与水平安全网之间的高差不得超过3m,水平安全网与坠落高度基准面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应扣牢在牢固的物体上。
(3)安全带的安全绳不得打结使用,安全绳上不得挂钩。
(4)安全绳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的安全带,单根绳的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5)严禁安全绳用作悬吊绳。严禁安全绳与悬吊绳共用连接器。六、水上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d内到设备所在地市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特种设备定期体检
(1)特种设备报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特种设备报检要求。起重机械报检时,必须提供保养合同、有效的作业人员证件。
(3)特种设备换证。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携带使用证、检验合格标志、检验报告、保养合同、保养单位的保养资质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年审换证手续。
八、其他安全管理措施
1、触电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1)施工用电设备数量≥5台,或用电设备容量≥50kW时,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②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③采用二级保护系统。
(2)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2、火灾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灯泡,最好采用低
能耗、冷光源的节能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