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峥嵘:受结构形式限制,剪刀楼梯的安全性相对较低,非特殊情况,不建议采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仅约定了剪刀楼梯间在高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的应用原则,对于其他情况下的应用,存在诸多争议,本文逐一分解!
第一章基本概念及要求
一、剪刀楼梯,又名叠合楼梯或套梯,是利用一个普通楼梯的空间,设置两个相互交叉、隔离的疏散楼梯,形成两个独立的疏散楼梯,垂直方向的两个疏散通道。
剪刀楼梯具备两个疏散通道的功能,但两个安全出口相距较近,疏散时人流向一个方向集中,不利于大面积的双向疏散。
二、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中,当疏散楼梯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或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这类建筑的楼层面积不大,剪刀楼梯间相当于两个独立的疏散楼梯,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要求如下:
1、剪刀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2、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应分别设置,不能共用。
3、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不宜共用。
注:有关剪刀楼梯间的具体要求,参见5.5.10、5.5.28。
第二章规范争议及疑难探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仅约定了剪刀楼梯间在高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的应用原则,对于其他情况下的应用,存在诸多争议,本人观点如下,仅供参考:
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10的多层公共建筑,可以采用剪刀楼梯间,剪刀楼梯可以作为两个不同的安全出口。也就是说,多层公共建筑可参照高层公共建筑的要求设置剪刀楼梯间。
二、除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10的公共建筑和5.5.28的住宅建筑外,其他情况下采用剪刀楼梯间,应符合以下要求:
1、剪刀楼梯间应仅视为一个安全出口。
2、视为一个安全出口的剪刀楼梯间,两个梯段的疏散净宽度可叠加,但实际计入的疏散净宽度应与其疏散距离范围内的疏散人数对应(超出对应疏散人数的净宽度,不计入总净宽度)。
3、视为一个安全出口的剪刀楼梯间,主要用于解决疏散宽度问题,该剪刀楼梯间内的两个梯段之间可不设置防火隔墙(有争议)。
4、在同一防火分区中,除剪刀楼梯间外,须同时设置其他独立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且其他安全出口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小于该防火分区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50%(数据供参考)。
三、设置在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分隔处的剪刀楼梯间,当在两个防火分区分别设置前室,前室开向每个防火分区的出口可作为各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