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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9/24 20:46:00

冲动就是魔*,理智才能建设和谐社会。

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洛阳夜市的打架双方都是年轻人,虽然很多人说这是互殴事件,但我认为该词语使用极为不当,一方八个人,一方单人匹马,就是包拯转世,也不能说这是为互殴,如果一定要定义该事件,这也应该是季某程(被刺死男子)一方殴打程某飞,这样才符合实情。

被刺死的24岁青年季某程,在该事件中行为过于猖狂,依仗着已方人多,就肆意侮辱欺压他人,众目睽睽之下,连续辱骂殴打程某飞,从过程来看,他的被杀实在是死不足惜。

当然了,这位程某飞也有些过于冲动,从视频上来看,他的身体看上去更加结实,感觉好像练过一样,从对方的击打程度来讲,应该不会产生大碍,不过从一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大家都把面子看的很重要,季姓青年的面子是打了出来,可我的面子让你肆意打掉了,再加上年轻气盛肝火过旺,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式来挽回自己的面子,虽然可恨但还是有情可原。

只是结局过于惨烈,一死一伤,这位行凶者最后也会得到法律的审判。

那他的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从目前已知信息来讲,程某飞虽然行为过激并且产生对方死亡的结果,但从常人角度来看,应该还是够得上正当防卫的情况,毕竟对方多人围殴自己,不管是打一拳踢一脚还是更为严重的打击,都有可能使我的身体乃至生命受到伤害,在这个情况下,任何人都有权利选择任何办法来制止对方的不法行为,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昆山龙哥持刀事件”。

而有些人所说这个事情不算正当防卫,只因程某只是被别人殴打几拳而已,生命不可能受到过大伤害,他应该选择撒腿逃跑,如果依此说法,只怕龙哥死的才真冤枉,因为从实际情况来讲,龙哥还没有真正的伤害到对方,大可以说我拿刀就是为了吓唬别人,而对方情绪行为过激,酿成的严重后果,龙哥应该归类为“受害者”。

可是事情不能只看表象,毕竟一拳打死人的情况也不是没有,所以先行凶者肯定要承担大部分结果,而季某多次拳击殴打对方,带有先天的过错,不管对方产生什么样的行为,都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只不过最终算不算防卫过当,才是后期真正的争论焦点。

生命只有一次,且行且珍惜。

视频中的小季,当他看自己的胸部血流不止的时候,除了惊愕失控,就是后悔无比,心里肯定在想,如果能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不猖狂,可惜他最终还是去世了,我想他的父母妻儿内心也是无比悲痛,但我们能做的就是语言宽慰,而不能因此而选择漠视事实,昧着良心说季某程死亡全部因为程某飞的缘故,所以就应该严惩程某飞,这样才能还季某程一个公平。

至于程某飞肯定会因此而受到惩罚,但事实情况确实错不在他,还是按照防卫过当量刑更加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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