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凌晨时分,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一家烧烤店门口发生一起恶性伤人致死案。两帮年轻群体深夜聚会时,发生口角,由于场面愈演愈烈,最终一死一伤的悲剧出现。
事件经过
嫌疑人程某某、季某某(失血过多死亡)、刘某某(脸部划伤破相)、同行的女生
监控视频还原案件全过程,被刺男子并不无辜,自己本身也不是善茬,可以说是本次案件的促使者与导火索
第一:矛盾展露,口角升级
凌晨4点40多分,原本有两帮年轻男女在店门口享受着美食,不知什么原因让双方发生口角。刚开始还有人来劝阻,“你们这帮人怎么这么吵啊。”年轻人回应:“别管我们之间的事情。”劝阻无果。随着双方的不断僵持,口角升级,不仅有口头谩骂,还加上肢体动作的冲突,双方开始互扔酒瓶和板凳。同行的女生吓得躲到了安全处所。
第二:*鼠狼给鸡拜年,伪和解名场面
在其他乘客劝阻后,双方被拉开距离,恢复了平静。但好景不长,一位新人物进入监控视野,白衣男子季某某上前说到:“大家都冷静一点。”
看样子是想进行和解处理,来主持公道。他将手自然地搭在黑衣男子程某某肩膀上,并且友好交流了一会。突然白衣男子朝黑衣男子胸口处连捶3拳,直逼黑衣男子退后。季某某喊道:“服不服,服不服?”
第三:血的教训,剪刀夺命
黑衣男子直接掏出随身携带的剪刀,朝白衣男子胸口刺去,血瞬间喷涌,随行的女子吓得在一旁嚎叫。程某某没有就此罢休,而是挥舞着剪刀,威胁他人的同时也在保护自己。一男子直接将程某某扑倒在地,结果自己的脸被程某某划伤。一女子给季某某止血但发现止不住了,于是报警。
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因为双方的不冷静,导致1死1伤的悲剧发生。
程某某的行为算是正当防卫吗?
通过视频还原可以清楚的看到是白衣男子季某某先动手打人的,然后程某某才掏出剪刀刺击他的胸口。
许多网友都倾向于这波属于黑衣男子程某某的正当防卫,因为是别人动手在先,如果不还手会不会被他们打死。
也有网友认为是互殴,因为对方是没有武器,赤手空拳,不足以威胁到黑衣男子的生命安全。
我从网上索取了一些类似事例,是这样解释的。如果双方是徒手对徒手或者持械对持械都属于正当防卫,顶多是防卫过当;但是徒手对持械,可能属于犯罪行为。
当然我也希望最后定性为正当防卫,毕竟这种挑事的人真的没安好心。
所以在公共场合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给予他人尊重,特别是酒后失态,真的很令人厌恶。
那么大家觉得持剪刀的男子属于正当防卫吗?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