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凌晨4点多,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的一家小吃店门口发生了一起剪刀杀人事件,引发了网友们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热议。这件事情也让很多人想起了已经离我们远去多年的昆山龙哥。让我们一起回忆一下整个事件的经过。
那天晚上,季某和刘某等一行人在这家小吃店喝了一晚上的酒。正巧程某也在这里喝酒,两方并不认识。年轻人嘛,不打不相识。于是,不知道是谁起的头,双方开始了激烈的打斗。这场争斗吵得旁边的人都无法吃饭了,有人上前制止,但酒劲上来的人根本不理会。打斗升级到了扔酒瓶、砸板凳的地步,现场一片混乱。
幸好随后有人成功劝分了斗争双方,但双方情绪依然激动,互相骂骂咧咧、扔东西。就在这时,季某开始了他的独角戏。他伸出手,示意远处的程某过来。程某并不怯懦,果然走了过去。然而,他心里却有所准备,暗中握着一把剪刀。程某走到季某面前时,季某教训他一番,就像教训小弟一样。
程某也回嘴,但具体他们之间说了些什么我们并不得知。突然,季某一手搂住程某的肩膀,一手对着程某的腹部发动了一拳。此时,程某忍了下来。季某又说了几句,意外地对着程某的腹部连续来了两拳。这一次,程某再也忍不住了,拿出手里的剪刀捅了季某腹部一刀,然后退后几步,摆出一副防卫姿态。
这时,季某还没意识到自己受伤了,嘴里喊着"服了没",并企图冲过去揍程某。几秒钟后,他才察觉到不对劲,他拉起衣服探看,发现自己的肚子上已经有了一个窟窿,于是他蹲在地上。季某的同伴刘某等人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这个情况,看到程某拿着刀进行防卫,他们一拥而上将其制服。在这个过程中,刘某的脸被划了两刀。
一位女伴发觉季某倒地后赶紧跑过来查看。季某蹲了一会儿之后,失去了过多的血液,再也无法支撑,倒在地上。随后,警察赶到现场,并开辟绿色通道医院抢救。刘某只是受了点皮外伤,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季某的失血太多,无法抢救,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
目前,凶手程某已经被警方控制。据知情人透露,死者季某今年才刚结婚。在他美好的人生刚刚开始之际,却戛然而止,这是多么可悲,可叹。令人遗憾的是,他在临终之前并没有弄清楚程某到底投降了没有。
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引发了一轮关于程某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讨论。一些网友认为,程某处于弱势地位,且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该算是正当防卫。而另一些网友则认为,对方是赤手空拳,程某拿着剪刀进行反击,属于防卫过当。还有一些人表示,对方只是赤手空拳,不能对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所以这不可能是正当防卫,属于过失杀人。
让我们来看看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定。根据法律规定,防卫人应当有时间采取其他强度较小的措施来制止侵害行为而没有采取,这才能属于防卫过当。对于这起事件,很多人将焦点放在季某打程某的几拳上,我觉得我们应该把目光放在之前。
事实上,当季某招呼程某过去时,双方已经停止了打斗,各自回到自己的阵营。这个时候,程某完全可以选择不过去,对方是七八个人,一个人过去会遇到什么危险他应该心里有数。而实际上,他想到了这一点,他偷偷地握着剪刀。如果他没有过去,相信季某方也不会再次冲过去殴打他。即使季某方冲过去打他了,他抵抗起来也完全有理由。然而,他选择了过去,并且还带了剪刀。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对可能发生的事情心知肚明,并且知道如何应对。
因此,我认为季某的行为是自找的,程某也不能算是完全无辜。这已经是过失杀人,最严重的情况就是防卫过当导致人员死亡。你们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