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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6/23 2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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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合同编号:[]第1号

****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二零二二年一月

内审程序

编制: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第一章工程概况

云南

第二章监理工作的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理工作的依据

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9、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指挥部转发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制定的本工程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10、项目所在地适用的规章、条例、办法、标准、规范、规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要求。

11、已批准的安全标准。

二、监理工作范围

1、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等,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等过程的全面监理等。

2、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和发包人的授权范围进行下述监理服务。

(1)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及约定的正常监理服务期限内,对工程进行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水保、进度、费用监理及合同其他事项和文件资料管理等。

三、监理工作内容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本合同段负责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并建立适应本项目且能有效运行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1)按监理合同要求设置总监办试验检测部;

(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编制监理计划,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则;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5)参加设计交底;

(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

(7)检查承包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等保证体系;

(8)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

(9)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予以批复;

(10)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

(11)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12)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13)核算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14)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15)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

(16)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7)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18)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并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9)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20)审批工程原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21)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22)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2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24)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25)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26)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27)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并做好记录;

(28)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

(29)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人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30)签发单位或合同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31)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2)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3)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34)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35)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

(36)组织编写监理月报;

(37)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或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38)协助发包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39)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

(40)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发包人;

(41)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42)组织编制工程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

(43)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44)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45)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4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四、监理工作目标

1、监理服务履约目标: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2、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满足工程建设指挥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3、质量目标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理服务。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合同文件、《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等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及现场质量验收,以事前控制为主,以分项检验批控制为核心,做好分项验收。以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4、安全目标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监理机构主要安全监理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得整个项目的施工生产在安全文明、良好有序的环境中进行,督促施工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布置、安排,确保达到澄江市文明样板工地要求。

第三章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流程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安全工作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及指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切操作人员。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平安卡管理制度,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第二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1.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检查承包单位对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工人未持平安卡上岗作业的,立即停止该工人上岗作业,并要求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卡后方能上岗作业。3.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5.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违规操作发生整改通知,并检查整改结果。6.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施工机械不得投入使用。7.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理。8.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9.督促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竣工资料。10.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评价,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11.整改资料,收集信息,总结经验。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

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目标

在满足质量、进度、投资要求的前提下,保证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以施工合同安全目标为安全监理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制定安全监理监控措施,加强责任落实,过程中加大安全监理力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协助建设单位,协调好各参建施工各方之间的配合关系。督促承包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得整个项目的施工生产在安全文明、良好有序的环境中进行,督促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布置和安排,确保达到澄江市文明样板工地要求。

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方法

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对需要实施安全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主管部门报告。

1.安全监督管理方法

施工阶段具体安全监控重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情况;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情况。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杆件间距,脚手板,防护栏杆,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卸料平台等是否符合要求。

基坑的临边防护,坑壁支护。

实施安全监理保障建筑施工安全随着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和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安全监理作为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安全生产中必将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并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如何真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策,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人的安全行为,物的安全状态和环境的安全措施,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杜绝和控制伤亡事故,实现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已成为安全监理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2.安全监理工作的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迅速有效地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针对所承建工程的性质,危险性大的项目主要有:软基处理;基坑防护;吊装机具、运输车辆等。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保证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救援预案的原则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贯彻“以人为本,快速有效”的原则;

3)“属地救援”的原则。

(2)职责

1)承包单位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

2)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物资及设备的准备,应急知识的定期培训,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做好相关记录,如:绘制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等;

4)与场外应急救援机构取得联系,及时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报告。

3.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程序

(1)审查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承包单位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承包单位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构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承包单位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桥梁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桥梁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⑦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7)审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8)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9)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④及时与建设行*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10)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主管部门报告。

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1.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审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

(2)检查人员健康、衣着标识等管理

(3)审查施工材料、机具管理

(4)审查场容场貌环境保护管理

(5)审查季节性施工措施

(6)审查特殊气候应急保障措施

①、总监是环境管理的负责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总监是文明施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在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上将安排兼职管文明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定出责任范围,写出文明施工监理规划,同时要有相应的制度及奖罚条款。

②、执行国标环境管理体系,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小组。

③、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防尘、噪声、固件废物和污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

④、加强场区内人员的固定标志管理,如设胸卡管理,无关人员、车辆严禁入内,加强治安管理防偷窃、破坏,创造一个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

⑤、督促承包单位进行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友好协作、文明礼貌、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只有人文明,才能保证环境优美。

⑥、监控作业人员施工中不得大声喧哗、喊叫、着装整洁,要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⑦、检查承包单位五个%落实到位。

2.文明施工监理技术措施

①、场容场貌

(1)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坚固、严密,2.5m以上,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保护墙面整洁。

(2)要求总包单位统一设计现场总平面图,现场分区必须明确,堆物整洁,物料器具定位标准化,场区道路布置合理通畅,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对不同阶段、不同标段、不同的承包单位所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总平面图进行详细的审核。

(3)在现场入口及醒目位置要求总包单位公示: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及监理单位,施工的起止年月,施工总平面图、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这些告示牌的规格、色彩、材质要经统一设计,避免杂乱无章,经监理审核批准后执行,如要变动,也需经过监理同意。

(4)施工现场大门内有总平面图、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

(5)现场要有排水措施。

(6)施工、办公、生活区明确划分,有明确负责人,保持清洁卫生。

(7)对各种废物清理、分类,安全网清洁干净。

(8)现场暂设用房整齐、美观、布局合理。

②、噪声防治

(1)采用技术措施降低噪音,监理要加强对承包单位可能产生噪声源的机械设备的管理监控、如砼泵、搅拌机、震捣棒、模板支拆、架管装卸、钢筋切割机等产生的噪声扰民。

(2)避免在夜间、凌晨、午休时间进行有噪声施工。

(3)工地四周要求承包单位搭设高效防噪声幕布。

③、现场材料

(1)现场材料按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材料分类清晰、准确、地面平整。

(2)材料保管根据材料特点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对化学危险品按规定存放和保管,氧气瓶等危险品的存储保持一定距离,设置固定装置。

④、水污染防治

(1)采取措施、防治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进入地下水道。

(2)现场食堂设置简易隔油池,并定期掏油。

⑤、空气污染防治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无明显扬尘。

(2)施工现场采取覆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

(3)构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施工现场设有密闭式垃圾站。

(4)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有效冲洗车辆的设施无车辆带泥上路现象。

(6)施工中使用风钻、电锯、电磨等可能产生粉尘污染的工序采取喷水、隔离等压尘措施。

(7)现场无焚烧垃圾、油毡、油漆、塑料等产生有*、有害、恶臭物质。

⑥、节约资源

(1)施工现场有合理的节水、节电等措施。

(2)有回收和利用再生资源的计划。

⑦、环境卫生

(1)对危险废物、有害废物统一收集,设置统一标识、分类存放,并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2)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由专人负责,并明确责任。

(3)办公区、生活区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存放在密闭式容器里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4)宿舍内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内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应有高于地面mm的床铺,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5)生活区内有盥洗设施和洗浴间,有阅览室、娱乐场所。

(6)施工现场设水冲式厕所,设置专人负责定期保洁。

(7)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食堂具备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相对固定、封闭,具备清洗消*的条件和采取了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8)食堂和操作间内墙抹灰,屋顶有灰尘,有水泥面锅台和地面,设置了排风设施,操作间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厨。

(9)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生熟食品分开加工保管,有灭蝇灭鼠灭蟑措施。

(10)食堂炊事员上岗穿载洁净的工作服帽。

(11)施工现场保证供应卫生炊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

(12)施工现场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有*、有害作业人员配备了有效的防护用品。

⑧、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建立该工程环境监控体系,不断反馈监控信息、指令有关单位采取整改措施。

3.文明施工监理合同措施

(1)遵守国家环保规定,采取合同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对建筑垃圾、渣土的定点堆放、处理,高空施工的废弃物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对高空作业人员解决临时方便而设置封闭卫生筒,对焊接、切割钢结构、围护结构产生的废渣、飞尘、水暖电管材废料,诸如采用防护网等控制措施提出专门要求。从合同管理上保证环境的控制。

(2)对材料供货商的合同中,建议建设单位对运输过程中的尘土飞扬、洒落、灌流等常见现象进行专项约定。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并对污水进行处理。

4.环境管理经济措施

(1)运用经济措施保证现场环境,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的情况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坏环境、不文明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

(2)协助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组成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小组,听取周围居民、行人等对工程的反映,做好协调工作,取得群众谅解,减少或避免扰民经济支出。

(3)文明施工检查内容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把人身的安全放在首位,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保证人身安全;“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最重要手段,采取正确的措施方法进行安全控制,从而减少甚至消除事故隐患,尽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4.2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目标,无重大伤亡及重伤事故,无电力、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火灾、爆炸、中*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0‰以内,争创市级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地。4.3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监理核查要点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4.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监理核查要点4.4.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4.4.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4.4.3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理核查要点4.5.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4.5.2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4.5.3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的上岗教育培训(1)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6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监理核查要点4.6.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4.6.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保持正常运作状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4.6.3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监理要点(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有针对性,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2)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4)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按合同约定执行。4.6.4对安全施工技术的监理要点(1)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各方履行签字手续后,交底记录应妥善保存。4.6.5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要点(1)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使用各种个人防护用品。(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应该配置的安全警示牌、路标、告示板、照明灯、灭火器和临时消防水管。(3)检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施材料构件等,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要求堆放和布置,并且保证畅通无阻。(4)检查高处作业是否设置了工作台、脚手架或佩戴安全带、安全绳和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5)各种安全装置、设备、设施及标志等,任何人不可擅自拆动,如因施工需要拆动时要报经工地安全部门同意,方可拆除。(6)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已全部接零接地,架设的线路是否已符合供电局规定。(7)检查电动机械移动电动工具等是否已设置漏电保护开关。(8)禁止工作前及工作时饮酒。(9)除指定地方外,工地内不准抽烟。(10)如发现周围环境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改善状况和向上级报告。4.6.6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基坑边沿、工作坑周边及有害物质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4.6.7消防安全保障措施(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义务消防人员。(2)制定用水、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设置消防通道,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4.6.8劳动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规操作的危害。(2)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3)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4)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5)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6)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4.6.9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入场前进行查验。(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3)施工单位在使用大型及特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4.7文明施工监理要点4.7.1审查施工单位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7.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划管理工作。4.7.3协助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4.8对脚手架的安全监理要点4.8.1检查是否按规程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料。4.8.2检查是否按规定的尺寸搭设立竿、横杆、剪刀撑栏杆等。并合理设置横向扫地杆。钢管脚手架立杆和剪刀撑上部不允许用竹材接驳。钢管脚手架立杆不允许搭接,剪刀撑不允许对接。4.8.3检查架板是否铺满,是否有空隙和探头板。4.8.4检查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是否设置>1米高的围栏和立网护拦。4.8.5检查脚手架是否有供工人上下阶梯、斜道,严禁攀爬脚手架。4.8.6刚性连墙点的设置数量要足够,横向设置距离不得大于7米,竖向距离不得大于4米。4.8.7脚手架搭设高度必须及时跟上建筑物高度。4.8.8符合规定范围的钢管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检测。4.8.9检查金属脚手架是否设避雷针,当遇附近有高压线时,是否保持5米或相应水平的距离,是否已搭设隔离防护架。4.8.10检查各种脚手架在使用前,是否进行了验收,是否合格后才准投入使用。当使用期间遇到台风、暴雨以及使用较长时间时,还要作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使用。4.8.1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编制搭设方案,方案要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批准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名。4.9施工临时用电监理要点4.9.1施工临时用电要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批准。4.9.2电气材料必须采用3C认证产品。4.9.3应采用带防雨结构的电箱,电箱集中处应设防雨棚。4.9.4电焊机必须使用二次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4.9.5电箱隔离开关不允许使用裸闸。4.9.6导线的使用必须遵循外皮颜色的规定,严禁使用*绿双色线作动力线。4.9.7保护零线截面积不得过小,应大于动力线的1/2,接地体必须使用型钢,与保护零线连接应使用螺母压紧。4.10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理要点4.10.1检查其电工、焊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机动车司机等各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由有关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或上岗证等。4.10.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是否已经有关部门年审。4.10.3对以下工序必须获得工作许可证才可操作。(1)、燃火工程。(2)、进入封闭场所。(3)、挖掘工程。(4)、电器接驳作业。(5)、高空作业。4.11对高空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4.11.1检查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业的人员是否已配戴了安全带。4.11.2检查在外架防护的施工,高处作业点的下方,是否已设置安全网。4.11.3检查楼梯口、电梯口、井架口、预留口,是否已设围栏和盖板。4.11.4检查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深基础施工时,对深度在2米以上的基坑、槽的周围是否已设置围栏和防坠物的安全网。4.11.5检查正在施工过程中,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边侧边、卸料台外侧边等,是否已设置>1米高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4.12对攀登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4.12.1检查使用的竹制、木制、钢制和合金制的梯子,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4.12.2检查伸缩缝、支架梯和手推梯等,作为施工设备使用时,是否已按有关标准进行了验算。4.12.3对新购进的梯子,必须进行质量方面的验收,还应督促进行经常性的保养。4.12.4禁止使用不坚固的梯子。在使用梯子时应放在坚固的平面上。4.12.5禁止把两梯子绑在一起使用。4.12.6上下时必须面向梯子。4.12.7禁止在梯子上倾向一方。4.13高支模监理要点4.13.1高支模采用钢管高支撑系统时,任何杆件不得采用竹杆。4.13.2高支模采用钢管高支模系统时,相邻立杆对接处不得在同一水平面上,高差不得小于50㎝。4.13.3模板钢管高支撑系统纵横两个方向均应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应设置到顶。4.13.4不得有任何漏扣现象,搭设步距不得大于1.8米。4.13.5模板底部长横楞应置于顶托的中部,不得过度偏斜。4.13.6模板高支撑系统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检测。4.13.7模板高支撑系统采用门架时,架体应排列整齐,便于设置横拉杆,横拉杆应设置在门架两侧靠近上下门架结合处。4.13.8门架搭设必须保证架体、顶托的垂直度。4.13.9不得使用过于残旧的门架。4.13.10基础处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4.13.11高支模搭设前必须编制搭设方案,并进行详细的设计计算,方案要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批准,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名。4.13.12高支模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施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合格牌上必须有验收负责人的签名。4.14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理要点4.14.1检查被起吊物品是否在机械的允许之安全负重载荷之内。4.14.2禁止吊物下有人,吊物上站人。4.14.3禁止起吊埋在地下物品和斜拉斜牵物品。4.14.4禁止起吊松散物捆扎不牢物品和零碎小物无容器物品。4.14.5禁止起吊物品重量不明物。4.14.6禁止有强风讯号时起吊物品。4.14.7检查起重机有关结构,是否已安装各类灵敏的安全装置。4.14.8使用前应检查其运行是否正常,若有异常应禁止使用。4.14.9禁止用非载人起重机运载人员。4.15对机电设备的安全监理要点4.15.1检查督促机械操作人员,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4.15.2应要求机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4.15.3发现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外露部分,可动或危险部分,监理人员应要求使用单位尽可能或设安全护罩。4.15.4应要求其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4.15.5禁止电线与金属物绑在一起。4.15.6应要求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4.15.7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要求使用人员拉闸加锁。4.15.8禁止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4.15.9禁止使用人员在运转的设备上进行擦洗、润滑、调校和修理。4.15.10禁止任何人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内。4.15.11禁止使用电压超过36伏的行灯。在金属或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4.16对手提式电动工具安全监理要点4.16.1要求现场使用的工具必须正确接地。4.16.2要求现场使用的工具其外壳不许损坏,若有损者必须禁止使用。4.16.3要求所有电线、插头或接驳器的负荷率,应适合所有工具。4.16.4要求其工具必须有良好的性能及线路接驳正确。4.16.5禁止操作人员站在潮湿地方作业,并应保持电器清洁干净。4.16.6应要求操作人员在工具不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4.16.7应了解电动工具是否由合格技工进行定期检查及维修。4.17对电弧焊的安全监理要点4.17.1应要求电弧焊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合适的头盔、护目镜及手套等。4.17.2应要求电焊机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适合消防用品。4.17.3应要求具备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和火灾事故等安全措施。4.17.4应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割。4.17.5应要求焊接铜、铝、锡、锌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还必须戴合适呼吸的滤清器。4.17.6应要求在高空焊接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4.17.7应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4.17.8当电焊线跨越道路时,应要求架空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4.17.9应要求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体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金属物架或轨道上。4.17.10应不准雨天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上绝缘鞋。4.17.11应要求焊钳与把手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4.17.12应要求在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4.17.13应严禁在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内,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等。应要求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清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去。4.18对气焊的安全监理要点4.18.1应要求气焊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合适的头盔、护目镜、围裙及手套等。4.18.2应要求持有操作证的焊工,才能进行焊割作业。4.18.3应严禁在焊割现场的10米范围内,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下方,不得与氧气瓶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要经常用肥皂水检验是否漏气,决不允许用明火检漏。4.18.4应针对不同的作业现场和焊割对象,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4.18.5应要求检查乙炔发生器、氧气瓶要有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坚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4.18.6应要求乙炔发生器及氧气瓶装设回火防止器。4.18.7应要求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均不得沾上油污,软管及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4.18.8应要求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距间的距离不少于10米,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两个以上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米。4.18.9应要求乙炔发生器放在操作地点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阳光下曝晒。4.18.10应要求当软管经过道路时,要加护套或盖板。软管不能放在公路上使用。4.18.11应要求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准同车运输。4.18.12应要求氧气瓶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曝晒。4.18.13应该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气瓶。4.18.14不允许乙炔软管、氧气软管装错。4.19对压缩气体的安全监理要点4.19.1要求载满气体的钢瓶小心放置,以防跌倒。4.19.2要求使用专用车运送钢瓶,并确保钢瓶平稳安放。4.19.3要求乙炔气钢瓶在使用时或不使用时垂直放置以便安全。4.19.4要求钢瓶不受太阳的直射,并远离热源、易燃物、腐蚀性化学物质、腐蚀性气体。4.19.5应严禁用阀门和其它附件作承吊点。4.19.6应要求氧气阀和配件远离油脂类物质,还应注意所用的手套不应有油脂。4.19.7要求开启和关闭钢瓶阀时不应用力过猛。4.19.8要求卡车装卸钢瓶时,要小心装卸避免滑落。4.19.9应要求当软管经过道路时,要加护套或盖板。软管不能放在公路上使用

第六章监理工作目标

1、监理服务履约目标: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2、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满足工程建设指挥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3、质量目标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理服务。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合同文件、《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等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及现场质量验收,以事前控制为主,以分项检验批控制为核心,做好分项验收。以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4、安全目标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监理机构主要安全监理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得整个项目的施工生产在安全文明、良好有序的环境中进行,督促施工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布置、安排,确保达到澄江市文明样板工地要求。

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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