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湖北襄阳的杨女士在和丈夫口*的过程中,突然用剪刀???剪掉了丈夫的命根子。目前,医院治疗,能否恢复功能不得而知。警方发布通报,杨女士因故意伤害被行*拘留10日,罚款元。
很多网友质疑,剪掉了命根子就只用行*拘留,这也太轻了吧。警方回应,只是先行*拘留。后续要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再以刑事案件立案。绝对不会以行*拘留代替行*责任。
警方的回应没有问题。1月25日,是大年初四。这个时候很多的司法鉴定机构还没有上班。受害人的伤情是决定案件属于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的关键。而伤情的轻重是需要科学严谨的司法鉴定的,不是凭主观认识的轻重来决定的。那在没有做鉴定之前,是先治安拘留还是放人呢?因此,先治安拘留是合法合规的。如果后续鉴定构成轻伤,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不构成轻伤,那就执行治安拘留就可以了。
杨女士之所以会剪掉丈夫的命根子,肯定是丈夫在感情上出轨背叛了杨女士。既然丈夫管不住自己裤裆里的那玩意,妻子竟然直接剪掉了。杨女士真是太狠了。整个过程来看,杨女士完全是有备而来。先假意温存,之后后发制人,简直防不胜防。杨女士的丈夫直接从爱的天堂坠入恨的地狱。
对于杨女士而言,看似解气解恨,但是冷静下来,这又是何苦呢。如果丈夫出轨,那就选择离婚。自己在离婚的时候,还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现在倒好,一念之差,自己从受害人变成了施害人,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而杨女士的丈夫,虽然出轨是不对的,但是如果因此真的没法恢复命根子的功能,那么代价是不是太大了。因此,杨女士的丈夫后续可以根据伤情的情况,向杨女士提出索赔,特别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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