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的规定。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横向水平杆设置、杆件连接、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通道。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架体,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
搭设高度超过20m的悬挑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
2)、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mm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脚手架与建筑物进行拉结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架体倾翻事故,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对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和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mm。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mm的挡脚板。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每搭设完6m~8m高度后;达到设计高度后;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停用超过一个月。
(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水平杆设置:
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mm。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2)、杆件连接:
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层间防护:
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4)、构配件材质: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5)、通道:
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不应大于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不应大于1∶3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