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板支架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的规定。
(2)、模板支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杆件连接、底座与托撑、构配件材质、支架拆除。
(3)、模板支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模板支架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模板支架搭设高度8m及以上;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支架基础:
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支架底部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并应排水畅通;
当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应对楼面结构强度进行验算,必要时应对楼面结构采取加固措施。
3)、支架构造:
立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平杆应按规范要求连续设置;
竖向、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水平斜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支架稳定:
当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应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采用增加架体宽度的加强措施;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架体基础沉降、架体变形进行监控,基础沉降、架体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碗扣式支架不应大于mm;承插型盘扣式支架不应大于mm;扣件式支架不应大于mm
5)、施工荷载:
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当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
6)、交底与验收:
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行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模板支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件连接:
立杆应采用对接、套接或承插式连接方式,并应符合规范要求;水平杆的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当剪刀撑斜杆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2)、底座与托撑:
可调底座、托撑螺杆直径应与立杆内径匹配,配合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螺杆旋入螺母内长度不应少于5倍的螺距。
3)、构配件材质:
钢管壁厚应符合规范要求;构配件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杆件弯曲、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支架拆除:
支架拆除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支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区,并应设专人监护。
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